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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企业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5-19    点击: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应强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佑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安徽德信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本着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国家和企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社会责任心的优秀专业人才的宗旨和目的,特设立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金城奖学金、应强奖学金、德信佳奖学金、佑科奖学金,以下简称企业奖学金。按照《协议》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申请条件

()本科生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曾获济南大学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突出。

3.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工作,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获得过以上企业奖学金者不参与评选。

6.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7.以上企业奖学金只可申报1项,不可兼报。

()研究生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完成学籍注册。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重点参考代表申请者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

7. 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及获得过以上企业奖学金者不参与评选。

8.以上企业奖学金只可申报1项,不可兼报。

三、评审要求

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企业奖学金5月份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企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到学校处分。

2.学术行为不端。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4.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5.学位课程考核有不及格情况。

6.学籍异动办理离校手续。

7.其他应该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四、奖励标准

1金城奖学金评选10人,其中本科生、研究生各5人,包含郑庚修老师实验室1人。奖学金发放标准为2000//年。

2应强奖学金:评选5人,均为研究生。奖学金发放标准为2000//年。

3德信佳奖学金:评选11人,其中本科生5人、研究生5人,化学化工学院郑庚修教授实验室每年须单独分配1个名额。奖学金发放标准为4500//年。

4、佑科奖学金:评选5人,其中本科生2人,研究生3人,奖学金发放标准为2000//年。

五、评审程序

1.学院根据当年名额,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进行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年5月份依据条件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企业奖学金审批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将汇总表、审批表(附本人上学年学习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院。

3.学院依据汇总情况,提出当年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企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由学院和企业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

4.评审结果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

1、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将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企业奖学金一次性划入获奖学生的银行卡账户,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严禁铺张浪费、吸烟、酗酒,如有违犯,取消奖学金资格,并收回所获奖学金。

3、学院将加强对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企业奖学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收回所获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附则

1、本办法自20225月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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