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上海佑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本着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国家和企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社会责任心的优秀专业人才的宗旨和目的,特设立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佑科”奖学金。按照《协议》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完成学籍注册。5.同学年获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企业奖学金者不参与评选。6.为人正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一)本科生申请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曾获校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突出。2.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工作,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研究生申请条件
1.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强,成绩优良。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关心学院和班级工作,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审要求
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佑科”奖学金每年5月份评审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奖励标准
评选五名,每生每年2000元。研究生名额的分配将实行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分学科评选,重点参考代表申请者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五、评审程序
1.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年5月份依据条件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佑科”奖学金审批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将汇总表、审批表(附本人上学年学习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院。2.学院依据汇总情况,提出当年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佑科”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由学院和企业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3.评审结果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
1、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将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佑科”奖学金一次性划入获奖学生的银行卡账户,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2、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严禁铺张浪费、吸烟、酗酒,如有违犯,取消奖学金资格,并收回所获奖学金。3、学院要加强对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佑科”奖学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收回所获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附则
1、本办法自2019年5月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3月12日